2020年7月1日,唐英傑駕駛插有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旗幟的電單車,並撞向走出馬路之警員。2021年7月27日,他被判一項「煽動分裂國家罪」、一項「恐怖活動罪」罪名成立。在多日審訊中,皇茶老闆娘 Jessica 曾上庭作供,指自己曾聘唐英傑作員工;案發當天,唐英傑亦僅在前往於她聚餐路上。在法庭判決書中,唐英傑被指為「衝擊法治及秩序象徵(即警方)者」;然而,她認識的唐英傑,亦有庭審中不被提及的一面。
Jessica 指唐英傑是個很顧家的人,往往為父母及妹妹打算、多於為自己打算。她透露唐已有「賺錢攞翻屋企」的想法。她續指:「阿傑作為一個只有23歲的年輕人,啱啱出社會已經有哩個諗法,我覺得好欣慰。」因此,在疫市低迷下,Jessica亦曾主動向唐英傑表明,假如他失業,可以到皇茶(Jessica經營之茶店)工作。最終,Jessica將唐介紹到另一餐廳(大勝丼)工作,指:「如果(唐英傑)去餐廳做,而又做拉麵店,佢會學到更多嘢」Jessica補充道:「我身為老闆,好清楚招聘員工嘅條件。如果佢(唐英傑)唔係誠實可信、有責任感嘅人,我唔會介紹工作俾佢。」

在案情中,辯方曾提及唐英傑曾擔任義務急救員。Jessica 亦指她多次目賭唐在街頭協助有需要的人。「我初時連佢(唐英傑)個名都唔知,淨係知有個人喺舖頭出出入入,但都知道佢有做義務急救員。」她提及自己曾目睹有人在茶舖範圍內受傷或有不適,唐皆會協助傷者,例如幫傷者洗眼等等。唐英傑案發時身穿貼有「綠十字」等急救辨識配件的戰術背心,Jessica 坦言曾在店內見過他身穿同樣裝束。「佢(唐英傑)如果覺得會有人有需要(急救服務),就會著嗰套衫」。因此,Jessica認為唐是一個有責任的年輕人,認為他「除咗自己工作以外,有能力都會再做多少少 。」又指自己欣賞他的無私奉獻「急救用品都要錢,我諗全部都係佢自費得來」
在唐英傑案審訊中,Jessica 被邀請作為辯方證人;被問到是否有因此被當局刁難,她回應指案件未有影響生意。惟她指皇茶為免生事端或觸犯防疫相關法例,選擇以「A類食肆」的方式營運(即僅在傍晚6時前提供堂食、最多2人一枱、入座率最高50%)。她否應上述安排是為唐英傑而做,指出發點僅為「做一個有責任感嘅人要做嘅事。」「應承得要做一件事(擔任辯方證人),就要盡量做好佢。」而隨著案件經已完成裁決,皇茶將改為「B類食肆」,以將堂食時間延至晚上十點。此安排與 Jessica 對案件的看法有關。

Jessica 認為案件現階段以塵埃落定,故認為大家應該「move on」。在唐英傑被還押整整一年中,她曾到收押所探望他。Jessica透露:「雖然難以想像,但係大家對定罪都有心理準備。」她寄語各香港市民不要放棄,但亦不用太激動和傷心:「一昧對住佢傷心,哩嘅心態或心情其實於事無補。」她希望香港人能銘記唐英傑及其案件,並以此作為生活得更好的動力。「希望學生有更好嘅成績、對社會有信念嘅人將來能夠幫助社會、喺有能力嘅時候伸出援手。而唔好只係喺哩一刻瘋狂地悲傷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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